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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学院基建项目复工计划安排及实施方案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02-26 [来源]: [浏览次数]:

 普洱学院基建项目各参建单位:

    现将《普洱市建筑工地疫情期间复工条件告知》、《普洱市思茅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关于规范企业复工复产的通告》(第16号)以及附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普洱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文件(普疫指办发【2020】9号“普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返岗返工人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技术指导意见”)及近期下发相关疫情防控等工作文件,各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并认真贯彻落实,做好复工复产的准备。

为全面落实文件要求、配合疫情防控,有效控制疫情扩散、做好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的保障广大施工人员和师生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学校实际,针对此次疫情预防措施特制定本方案。

复工前:

1、各参建单位(监理、造价、施工)务必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文件相关要求填写各附件和注册“普洱健康码”;        

2、填写完毕后于225日下午5点前上报普洱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站、思茅区南屏镇凤凰社区和普洱学院基建管理处。

二、复工期间:

1、所有工作人员上、下班途中和务工期间必须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2、施工期间统一由学校北门进出,并自觉接受学校专业工作人员测温(体温超过37.1℃的人员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必须由施工企业专人护送至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带病上岗),测温通过后进入施工场地时需再次接受施工企业指定工作人员的复测和登记(参照附件9《普洱学院基建项目复工人员进出场统计表》,该表需向基建管理科每日一报);

3、所有工作人员应随身携带手绢或纸巾,用于手部清洗后擦拭;

4、各施工企业需在项目部入口处和指定地点安排专人进行测温、登记和消毒工作,并在施工现场卫生间和洗手台增加药皂投放,满足工作人员的正常使用(禁止往外携带);

5、所有工作人员禁止在学校食堂用餐,严禁进入校园生活、学习和工作区域(基建处相关工作人员驻扎施工现场);

6、各参建单位应将《普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返岗返工人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技术指导意见》落实到每一位工作人员身上,防控技术指导意见相关彩图喷绘(详见意见27-29页附图1-3)上墙(入口、洗手台旁或其他显眼位置),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工作;

7、所有需要进入施工现场物资、材料的外包装需进行报验和消毒,并注明已消毒标识;

三、复工后:

1、所有工作人员在上、下班和住宿过程中,如感觉有发热症状应立即向企业相关管理人员报告并及时就医,同时报告基建管理处进行登记跟踪管理;

2、所有工作人员需严格按照《普洱市思茅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关于规范企业复工复产的通告》(第16号)文件要求如实填报各项信息,并积极配合疫情防控监管监督检查,各施工企业、各班组发现发热症状的员工,需立即按照相关流程进行报告(严禁瞒报、漏报、误报和迟报)

,切实按要求做好建设务工人员防疫工作,每日下班前向基建管理处报告疫情防控健康情况,直到疫情解除。

附件:

1、《普洱市建筑工地疫情期间复工条件告知》;

2、《普洱市思茅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关于规范企业复工复产的通告》(第16号);

3、《普洱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文件(普疫指办发【2020】9号“普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返岗返工人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技术指导意见” 》;

4、《企业职工信息统计表》(需向社区提供);

5、《普洱市疫情期间市级监管建筑项目复工申请表(需向市住建局质安站提供);

6、《工程恢复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申请书》(需向市住建局质安站提供)

7、《工程恢复施工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需向市住建局质安站提供)

8、《工程复工验收报告》(需向市住建局质安站提供)

9、《普洱学院基建项目复工人员进出场统计表》(需向基建管理处每日一报)。

 

 

 

普洱学院基建管理处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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