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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02-28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基础建设在建项目的疫情防控,全面落实 “谁用工、谁监管、谁负责”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建筑施工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云住建发明电【2020】9号)、《普洱市思茅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级防控的实施方案》(第22号)、《普洱市建筑工地疫情期间复工条件告知》、《普洱市思茅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关于规范企业复工复产的通告》(第16号)等文件精神,2020年2月26日,基建管理处基建管理科刘城炜、赵彬旭两名同志结合《普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返岗返工人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技术指导意见》(普疫指办发【2020】9号)对学校民族文化传承创新中心、东盟学院楼以及滇西南国际职业教育实验实训中心(主楼)三个项目施工现场进行了复工前的全面检查,各项目部充分准备了口罩、酒精、消毒药品等抗疫物资,积极按照文件要求向有关部门上交了复工申请及材料,认真做好了复工前的相关准备,并得到市住建局质安站等部门的认同。